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孩子喊父母回家” 鼓励返乡就业除了亲情牌还有哪些招******
紧紧抓住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等国家战略,充分利用好各类政策红利,为返乡就业创业提供全面支持
据报道,今年春节,江西赣州多地继续推进“孩子喊父母回家上班”行动,增强父母对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意识,动员留守儿童家长返回家乡就业创业,陪伴孩子健康成长。赣州市崇义县妇联表示,将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举办活动等方式,切实为有求职需求的妇女群众搭建就业咨询平台、提供就业咨询服务,促进更多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
我国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在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大量农村地区的剩余劳动力背井离乡,到城市就业打拼,一般只有春节期间才会返乡一次。这样一种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的照料问题凸显。留守儿童得不到父母更多的关爱,加之隔代教育的弊端,并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如果能够吸引父母返乡就业创业,在家门口上班,并实现家庭团圆,将会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的照料问题。
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果没有创新性的举措,可能很难真正让外出务工人员愿意返乡就业。就此而言,赣州市的做法值得肯定,但除了打“亲情牌”,地方政府还应出台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政策措施,真正促进更多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
笔者曾到部分乡村地区调研发现,农村地区主要是留守老人和儿童居多,青壮年劳动力多数外出务工。虽然农村地区的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都在加快完善,但是青壮年返乡创业就业的比例仍然偏低。不少打工家庭还将子女迁出农村,到城市和县城上学。
之所以人们舍近求远地外出务工,归根到底还是农村本地的就业机会乏善可陈,工资收入不高。与此同时,农民长期以来存有一种离土入城的愿望,希望可以在外闯出一片天地,并在城市稳定和定居下来。
鉴于此,在吸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方面,地方政府应认识到乡村治理问题的严峻挑战,从系统层面整体推进,才能循序渐进地取得进展。特别是要紧紧抓住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等国家战略,充分利用好各类政策红利,为返乡就业创业提供全面支持。
返乡就业创业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劳动力的供需矛盾,即产业基础薄弱和就业机会稀缺。地方政府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特别是因地制宜地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为返乡人员就业创业提供产业基础。如果没有高质量的就业岗位,很难产生强有力的竞争力,更不要说吸引劳动力返乡了。
农村劳动力的供过于求使得工资收入偏低,劳动权益保护不够的问题仍然部分存在。这意味着各地要加强农村地区的规范用工,强化劳动权益保护,使农村劳动者也能够获得应有的薪资和福利,保障他们就近工作的权益,切实解决他们返乡就业的顾虑。
不少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不高,难以适应新兴产业的发展要求,也影响了企业投资设厂的积极性。地方政府要创新形式方式,加强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提升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就业能力,使他们可以投身当地制造业、手工业和乡村文旅等新兴产业。
另外,还可在城市发力,推动更多农村人口向中小城市和县城定居,加快农民工的市民化,并为随迁子女提供更好的公共教育服务。
近年来,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意味着会有更多人向城市聚集。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有着强烈的城市归属感,更愿意留在城市发展,而不是返乡生活,为此,城市应考虑吸纳更多农村人口实现市民化,推动城市扩容增效和均衡发展。毕竟,安居才能乐业,宜居方能宜业。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马亮(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