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市 黄志刚
那年·时代记忆 李国梁
母与子 冯晓东
毕棚沟风景 陆庆龙
停泊 姚芳华
写生(水彩画) 邓涵
塔吉克老人(水彩画) 李晓林
【学人谈】
近年来,中国水彩画的发展可以用“迅猛”一词来形容:艺术院校的水彩画教学由相关课程的设置逐步转变为水彩画系的建立;国内大大小小的水彩画创作团体陆续组织成立;国内外的水彩画展览和写生创作交流活动频繁举办;大量水彩画相关赏析、普及文章由各类媒体不断推送……中国水彩画发展在短短几年里变得热闹非凡,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在众多画种里,水彩画是极为活跃且十分适宜在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展示、推广的一个画种。究其缘由,是因为水彩画有着良好的群众基础,除了其鲜艳明丽的色彩、雅致清新的风格十分贴近大众审美外,创作材料稀松平常,绘画方式简便易行,也使得人们更易掌握。此外,水彩画在进入中国的数百年来,大都以小幅风景、静物的形式出现,种种缘由,使得水彩画成为大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
作为“舶来品”,水彩画的发展历程与西方美术史有着很大部分的重叠。尽管水彩画历史悠久,但油画、雕塑、壁画等在不同时期各领风骚,成为艺术创作的主流,而19世纪之前的水彩画大多是描述性绘画,更多是作为补充,常见于风景、静物等主题的小幅创作中。直至19世纪末,纷繁的艺术形式与风格不断涌现,对绘画个性的强调被推向了极致,这也为水彩画带来了新的生机。因为它的鲜活、灵动,甚至种种不可控因素都可成为它的亮点,艺术家们从水彩画的创作中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体验。
我们常将水彩画比喻为轻音乐,这是基于其调性而言。在水彩画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如丢勒、透纳、康斯特布尔、塞尚、罗丹、萨金特等西方绘画大师,以及中国老一辈艺术大家,如李铁夫、关广志、李剑晨、吴大羽、庞薰琹、吴冠中、古元等,正因他们的辛勤耕耘与不懈探索,大大拓展了水彩这一画种的深度与广度,也提高了这一媒介的知名度。当代中国水彩画的创作发展,除了对于媒介材料本身的关注,还应注重提升创作者自身的艺术水准,包括艺术家的胸怀、眼界和知识结构的完善度,以及对美术史的认知,这些因素直接决定了创作者使用水彩这一媒介的角度、方式和作品语言的丰富性。这一点,在近年来的中国水彩画创作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近日,以“水彩让城市更精彩”为主题的首届中国当代水彩邀请展暨水彩学术论坛在青岛举办。此次展览参与者众多、影响力甚广,通过来自全国各地优秀水彩画家创作的500余件作品,我们可以管窥当代中国水彩画创作,一探其多元的发展面貌。许多优秀作品从题材、形式、观念等多方面展现出水彩画的多样可能,让人眼前一亮。栾泓伟的《岁月如烟》、白固的《秋日》、胡巧玲的《食语》等作品注重个性化的语言表达,通过对景物的描摹传达出细腻的个人情绪;纪钦达的《培训班》、林波的《安全出行》、井旭的《悠悠的世界》等作品从不同角度展现出人与时代密不可分的关系,以崭新的视角探索具象绘画的表达维度;刘云生的《雪域老妇》、冯晓东的《母与子》聚焦人物主题,艺术家力求运用传统的表现方式,通过深入刻画塑造不同生存状态下的人物性格。此外,还有许多艺术家试图在创作中展现水彩语言的实验性与观念性,于具象与抽象的转换中,探索画面形式的疏密变化与简繁对比,以及色彩在水性张力下的变化极限。其中,邓涵的《写生》、姚芳华的《停泊系列》、王绍波的《岛城》、赵云龙的《无风的夏日》等作品让人耳目一新。
纵览参展作品,我们也可以发现,近年来的一些水彩画创作倾向于在纸面上玩味形式语言的变化,内容上则趋于超脱现实的表达,追求视觉上的快感。同时,全国不同地区水彩画发展的不均衡、创作者水平参差不齐,同样是我们需要面对的问题。在锤炼创作技艺的同时,艺术家还需要具备紧扣时代脉搏、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情怀,需要秉持现实主义的创作态度。与此同时,中国水彩画的发展还需加强艺术批评和艺术理论研究,为实践提出更高的要求,理论与实践同频共振,方能使作品生发出创新的力量。
我想,水彩画也许就是万花丛中那一朵淡雅的小花,它就应该以自己轻快、明媚、透亮、飘逸的姿态展现于世人面前,去传达人的情感与思绪。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它就不可以有所突破,有人尝试以超大尺幅展现其魅力,有人将宏大题材搬上水彩画纸,有人借助新材料、新技法探寻艺术语言的新表现……这些都是当代中国水彩画以求突破的一种实验,我们应该鼓励这种实验。尊重传统,继承传统,但不拘泥于传统,不停留在过往,方可行稳致远。
(作者:李晓林,系中央美术学院教授、中国美术家协会水彩画艺术委员会副主任)
国是说法|江歌母亲诉刘鑫案将再开庭!泄露遗照,这种行为违法吗?******
文/赵斌
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说,最近在网络上流传的江歌遗体局部照片,让她这个失独的“白发人”再次备受煎熬。
死者遗体照片是谁发布的?这么做是否违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侮辱尸体吗?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自己东京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她认为刘鑫是有责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对江歌之母江秋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随后刘鑫提出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一次开庭;2022年11月22日,江母诉刘鑫案二审将第二次开庭。
据江秋莲说,她于11月9日发现亡女江歌遗体手部照片在网络流传,目的是分析伤痕,以求证明她向公众撒谎。已逝去6年的独生女遗体照片在网上肆意传播,作为母亲,她备受刺激和折磨。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照片被谁泄露,但江秋莲认为,这些照片源自案卷中内容,在两国法院庭审过程中都没有向公众公示过。她已就此事向警方报案。
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对于民事案件卷宗内容适用一般性保密规定,不像刑事案一样有严格的保密限制。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不是通过侦查机关侦破取得,由律师调查取得或者由当事人提供。但如果涉及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也将会有刑事法律风险。
在网上发布遗体照片是否有对死者不敬、甚至侮辱的嫌疑?
肖怡认为,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构成要件要求犯罪对象只能是尸体、尸骨、骨灰,不能扩大解释为尸体的照片,即使非法公布尸体照片也不构成此罪,如果将犯罪对象扩大解释到照片的程度将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公开或披露案卷中涉及的相关内容,造成了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受到侵害的,涉嫌构成民事侵权,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权利。
网暴究竟如何认定?
江秋莲说,除了这些照片,她还有证据证明刘暖曦一方操纵网络水军,对江歌和她进行污蔑、诽谤和攻击,各种网暴甚至连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放过。
江秋莲也表示,她向网络平台投诉后,刘暖曦的相关账号已经被封禁或禁言,但还有相关疑似“水军”的账号依然存在,她正在一步步投诉中。
但是,作为一个可以表达观点的公共平台,网络上有人对某些事情观点不一致在所难免,未必一定就是“水军”。
对此江秋莲认为,有的“水军”一个人就有6个账号,难以相信这是普通网友。还有人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攻击她时并不指名道姓,但评论区里却都知道说的是谁。她已就相关证据做了有效取证,认为可以指向有人组织、操纵“水军”对江歌和她以及代理律师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发布推广虚假信息,操纵、利用“水军”的手段本身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谣言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一方面,平台也有义务识别、治理和打击“水军”。
就网络暴力而言,刘晓春认为,治理网络暴力是现在的一个新问题,因为评论和观点表达是正常的网络行为,评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正常评论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边界目前还难以形成清晰界定标准。目前监管机关和平台都在探索以预防为主要目标的创新手段,并且已经产生较为明显的积极效果。
网络暴力这种行为到底有没有可能触碰犯罪红线?有没有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肖怡认为,侮辱罪和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即在第三者或众人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人或其他不特定的人听到、看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诽谤罪的构成则强调故意捏造事实并散布,情节严重的行为。所以,如果故意发布不属实、虚构的信息,更符合诽谤罪。司法解释认为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有组织地去“诽谤”,可以适用“共犯”理论,根据实际参与行为的分工,无论是实行、帮助,还是教唆都可能面临承担相应的刑事风险。诽谤罪属于亲告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也就是需要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诽谤,被害人提供证据困难的,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提供协助。
国是直通车就江秋莲等提出的一些疑问,与以刘暖曦名义向国是君发送过民事上诉状等文件的微信账号联系核实,未获任何回应;与刘暖曦代理律师联系,回应称“作为代理律师,什么都不能回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