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运 “AI医生”看护这座跨海大桥******
◎本报记者 矫 阳
杏林公铁大桥是进出厦门岛的唯一跨海铁路通道。从远处眺望,大桥犹如一条巨龙卧于海面之上,连接岛屿与大陆。进出鹭岛的铁路客货运输,都要通过这座大桥。
桥梁安全维护是重中之重。“即便几毫米的测量误差,都会成为影响铁路安全的巨大隐患。”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工务段桥隧检测小组桥梁工安少帅说。
2023年春运,这座跨海大桥的维护用上了“AI医生”。
立在海上的桥墩,时刻经受着海浪冲刷。“冲刷面过深会影响桥梁安全,必须按时测量河床断面变化,对比历年数据,保障运输安全。”作业时,安少帅与工友格外小心谨慎。
每天上午10时,安少帅和工友们都会穿好救生衣,带齐作业设备,登上船只,驶向杏林公铁大桥。
高速航行的船上,迎面吹来的海风直钻衣领,湿冷彻骨。
到达作业地点后,安少帅即刻将一艘如模型般的小船放入水中。“这是用来测绘河床断面的‘神器’——无人测绘船。”安少帅说。
以往,检测小组开展测绘,都是借助水深探测仪,人工探入水中进行断面测量。“铁路桥大多架于江海之上,受环境影响,测量不确定因素太多。”安少帅说,有时风大,上船后人都站不稳,更别提操作设备了。
2022年,厦门工务段开始运用无人技术进行桥隧维护。
通过卫星定位系统,按既定测线巡航,无人测绘船分别测量3条测线河床断面,并同步采集三维坐标,通过数据算法绘制河床断面图,实现“肌理脉络”一目了然。
有了直观图示,便能综合分析河床断面变化,制定精准的养护维修方案。
鹰厦铁路蜿蜒于崇山峻岭、河山峡谷之中,且坡度陡峭,山上浮石众多。除了对河床断面进行测量外,桥隧检测小组还要翻山越岭,排查山体护坡和水下桥墩的安全隐患。
在山体巡检中,“AI医生”再一次“大展身手”。
山脚下,一阵“嗡嗡”声响起,只见安少帅熟练操纵着无人机环绕飞行,悬停在病害山头。随着不断调整的摄像角度,通过三维视角,危岩等潜在隐患一目了然。
以往人力爬山巡查,检测小组队员每天只能翻两座山,不仅效率低,排查也不够全面。“现在仅半天就能全方位无死角地完成两座山的查危工作。”安少帅兴奋地说。
山体检查完成后,安少帅与工友又带上“新型蛙人”,马不停蹄地前往篁渡桥进行水下探测,重点对铁路桥墩裂痕、孔洞、基础掏空等病害进行细致检查。“水下机器人安全性高,既可以实现全天候持续作业,又避免了传统蛙人在恶劣环境下作业的高风险。”安少帅说。
春运期间,铁路运输任务繁重。
“有了‘AI医生’帮忙,工作更快捷,和家人团聚的机会也多了。”说起无人技术,安少帅十分喜悦。(科技日报)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