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以船作喻,习近平表达的中国世界观******
(近观中国)以船作喻,习近平表达的中国世界观
中新社北京10月11日电 (谢雁冰 黄钰钦)“在全球性危机的惊涛骇浪里,各国不是乘坐在190多条小船上,而是乘坐在一条命运与共的大船上”“世界各国乘坐在一条命运与共的大船上,要穿越惊涛骇浪、驶向光明未来,必须同舟共济”……
在不同国际场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曾多次以船作喻,揭示人类命运休戚与共的现实,呼吁各国携手应对挑战,合作开创未来。在观察家看来,这个形象的比喻也真切表达出中国的世界观。
今日之中国,不仅是中国之中国,而且是亚洲之中国、世界之中国。各国同在一艘船上,命运休戚与共,既表达出当今中国与世界的关系,也折射出中国与外界的相处之道。
2013年,习近平当选国家主席后首次出访,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的演讲中,他第一次在国际场合阐发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2017年,日内瓦万国宫大会厅,习近平更详细阐释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动因、愿景与实施路径。
如今,这一理念受到国际社会越来越广泛的认同,多次被写入双多边会议和联合国文件,中国更以诸多实际行动践行这一理念。中老铁路全线通车,助力老挝实现由“陆锁国”向“陆联国”转变;中欧班列已铺画82条运行线路,通达欧洲24个国家的200个城市,逐步“连点成线”“织线成网”;中巴经济走廊建设迈入“快车道”,一系列能源、交通项目持续为巴基斯坦经济增长和民生改善发挥作用……
“一带一路”倡议首先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抓手,从亚太到非洲,从欧洲到拉美,逐渐从一颗梦想的种子成长为枝繁叶茂的大树。截至目前,已有149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同中国签署2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际战略研究院教授罗建波认为,“一带一路”倡议为各国携手发展搭建了新平台,为各国增进互信架起了连心桥,为解决全球治理赤字、和平赤字、发展赤字提供新动力,向全球明确传递出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决心。
着眼当下,面对层出不穷的全球性挑战,世界各国同乘“一条命运与共的大船”这个比喻,更具现实意义。当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乌克兰局势牵动世界,国际社会期待更多的稳定性和确定性。习近平从命运与共的视角出发,接连提出全球发展倡议和全球安全倡议,为处在逆流险滩中的世界阐明航向,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响应与支持。
中国不仅是倡议的提出者,更是推进落实的行动派,知行合一的中国力量积极推动各国握紧合作共赢之手——
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之时,中国疫苗跨越山海,防疫物资走出国门,诠释出在命运与共的视角下,“没有人是一座孤岛”;
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落实进度面临“倒退”风险之时,中国连续举办进博会、服贸会、消博会,不断以自身的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
当今世界并不太平,面对纷乱复杂的乌克兰危机,中国既积极劝和促谈,又面向长远提出构建均衡、有效、可持续的欧洲安全框架,呼吁打开乌克兰问题政治解决的大门;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目的。”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研究员陈凤英表示,从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到发起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中国向世界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公共产品,展现出同各国命运与共的胸怀和担当。
穿越惊涛骇浪,需要共同力量。中国不仅发出“要做什么”的倡议,也向世界传递“不做什么”的鲜明主张:摒弃冷战思维、反对单边主义,不搞集团政治和阵营对抗。
“霸权主义、集团政治、阵营对抗不会带来和平安全,只会导致战争冲突”“不能由个别国家的单边主义给整个世界‘带节奏’”“不能以多边主义之名、行单边主义之实”,在不同国际场合,习近平传递出的中国立场清晰明确,在一艘大船上必须同舟共济,“企图把谁扔下大海都是不可接受的”。
从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到在全球性挑战面前持续推动多边国际合作,从提出“金砖+”合作模式、为金砖机制探索发展空间,到积极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发展扩员……作为首个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的国家,中国更是加入了几乎所有普遍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和600多项国际公约。以行践言,中国一直用行动诠释着何为真正的多边主义。
“不做什么”“要做什么”,习近平以明确的立场、清晰的表达阐明中国选择,也给出如何使这一条命运与共的大船行稳致远的中国答案。
“世界好,中国才能好;中国好,世界才更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中国如何同世界携手一起向未来?回看北京2022年冬奥会闭幕式,“天下一家”焰火在鸟巢上空升起的那一刻,中华文化中对于世界大同的美好祝愿尽显,这亦是这个东方大国世界观最直观的表达。(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