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确保广大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温馨过节******
1月10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现场。 沈阳市委宣传部供图
中新网沈阳1月10日电 (李晛)沈阳市民政局副局长马丽梅10日在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在2023年两节期间,全市民政部门将紧紧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惠民生、解民忧、暖民心,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广大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温馨过节。
在发放“两节”救助金上,沈阳市、区两级财政继续拨付专项经费,由各区、县(市)民政部门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为全市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两节”救助金,其中低保家庭每户600元、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每人600元,低保边缘家庭每户360元。全市共计为城乡困难群体发放“两节”救助金3360余万元,将在1月15日前陆续发放到位。
在发放各类救助物资上,今年为全市城乡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准备了5.6万份“暖心包”,包括了米、面、油、鸡蛋、牛奶、春联等8类物资;为城乡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60岁以上老年人、计划生育家庭特扶人员、农业农村局监测人口准备了210万份“健康防疫包”,包括了口罩、应急药品、消毒湿巾等6类物资。目前各区、县(市)正在有序组织发放,分期分批发放到位。
在精准强化临时救助上,各级民政部门加强对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低保边缘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走访摸排,全面落实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的政策规定。春节期间,市民如因重病、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可以立即向当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申请,各级民政部门均设有24小时值班人员为民众解困。
同时,春节期间,沈阳市民政局将指导各救助管理机构进一步扩大街面巡查范围,增加巡查频次,加大救助力度,劝导流浪乞讨人员回到家中或入站接受救助。对于确实不愿回家、不愿入站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为他们送去御寒衣物、被褥和食品,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开展“情暖新春共护未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帮助儿童平安度假、健康过节;持续开展“守护夕阳,温情探访”专项行动,确保春节前对特殊老年人探访率达到100%。
此外,沈阳市开展“亲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全市民政干部走出办公室,走进困难家庭,现已累计走访慰问低保家庭33605户47466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6324户6621人。走访中,民政部门投入救助慰问款物5.58万元,发放健康包30234份,帮助11501户解决困难问题11517个。据悉,民政部门还将开展慈善志愿帮扶专项行动,开展千名特殊人群帮扶活动等。(完)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