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添一城除夕夜不禁烟花,多部门近年引导各地避免禁放一刀切******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据辽宁盘锦市政府网站1月8日消息,盘锦市政府当天作出《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称,2023年春节期间全市域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限时燃放。
盘锦市规定,1月14日(腊月二十三)、1月21日(除夕)至26日(正月初五)、2月5日、6日(正月十五、十六),每日7时至23时(除夕夜不限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对于小区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盘锦市政府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划定小区内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燃放期间做好巡查值守、安全防火工作,及时劝阻和制止业主不规范燃放行为。节日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清扫保洁,烟花爆竹燃放遗留物在消除复燃起火隐患后,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进行集中转运处理。
此前,2022年12月30日,辽宁大连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告》:控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2023年1月21日(除夕)至2023年1月28日(正月初七)、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控制燃放区域之外的地区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至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控制燃放区域有: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全域,其他区市县(先导区)建成区为控制燃放区域。其他时间,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除辽宁盘锦、大连外,山东东营、滨州等地明确春节期间在部分区域和个别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禁燃禁放区域内, 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分别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以及正月十五。
据滨州市政府官网发布的《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在滨州市主城区(东、西、南、北外环路以内),县(市、区)城区建成区限制燃放, 即自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段不得燃放。
春节临近,是否燃放烟花爆竹的话题引发热议。
据人民政协网1月9日报道,宁波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屠嫩斐呼吁协调环保、安全和年俗仪式感之间的平衡,将宁波市烟花爆竹“禁燃令”改为“限燃令”,找回更多“年味儿”。
屠嫩斐建议,在年味、安全和污染之间找到平衡,尽快推进烟花爆竹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启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将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以及安全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据中国新闻周刊1月7日报道,目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仍在修订中。澎湃新闻注意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涉及避免“禁放”一刀切全面(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等内容。
应急管理部网站2019年12月13日公布对全国政协委员诸葛彩华《关于合理引导和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促进产业良性发展的提案》的答复称,2013年以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多次专题研究了《条例》修订工作,应急管理部会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诸葛彩华和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个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修订《条例》工作中,对相关原则性规定予以细化,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各地方政府权衡利弊、科学评估、听取群众意见,综合考虑大气环境容量、传统习俗等因素,合理制定本地区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科学规划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时段,避免“禁放”一刀切全面(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鼓励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等重大传统节日期间和庆典活动中组织专业燃放。2018年,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地方人民政府要科学合理制定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引导有燃放意愿的人民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应急管理部在这份答复中表示,目前,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在组织修订《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研究制定《烟花爆竹环保性能评价方法》,将对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进行细分,明确安全环保技术指标,对烟花爆竹环保性能进行分级评价,考虑制订安全系数高、环境影响小、适宜于大部分区域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级别类别标准,以及适宜城市燃放的城市烟花标准,为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烟花爆竹燃放政策提供技术依据,为消费者选择适用的烟花爆竹产品提供指引,为烟花爆竹行业转型升级营造积极稳定的环境。
新春佳节万家团圆 四川绵阳警方助力5个失散家庭圆梦******
中新网绵阳1月29日电 (岳波)“感谢胡警官,让我见到了29年未曾谋面的亲人……”1月29日下午,在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会议室,来自山西省忻州市的宫女士激动万分。在民警胡祥雨的帮助下,宫女士找到了失踪29年的母亲、弟弟。这也是“胡祥雨工作室”在春节假期帮助的第5个失散家庭找回亲人。
据了解,1月27日,胡祥雨接到36岁宫女士的求助电话,请求“胡祥雨工作室”帮助她寻找母亲和弟弟。宫女士反映,母亲名叫陈青,1994年带着年仅5岁的弟弟从山西忻州市神池县离家出走,近30年来家人想尽办法寻找,但都没有结果。宫女士曾听父亲说陈青的老家好像在四川绵阳。今年春节农历正月初三,思母心切的宫女士带着丈夫,揣上30多年前母亲的一张照片,专门从山西驾车来到绵阳市,四处打听母亲和弟弟的消息,却没有任何进展。后来,宫女士了解到绵阳有一个专门帮助群众寻亲的“胡祥雨工作室”,便拨打了求助电话。
宫女士一家团聚。 绵阳市公安局供图胡祥雨详细询问人员信息后,随即组织人员着手核查。在排查绵阳、德阳两地疑似人员130余人后,于1月28日发现一名叫曾玉兰的德阳中江县人与宫女士所提供失踪人员信息高度吻合。
胡祥雨立即联系到曾玉兰了解相关情况。经过进一步核实,此人确系1994年山西神池县失踪妇女陈青。1950年3月出生的曾玉兰,中江县人(曾属绵阳地区管辖),1985年来到山西省忻州市神池县打工,后改名陈青与当地一名姓宫的男子结为夫妻,分别在1987年、1989年生下女儿、儿子。陈青因为与家人不和,于1994年带着儿子回到四川。不久后,她又带着儿子去了江苏南京生活,从此便与丈夫和女儿失去了联系。今年1月中旬,母子俩从江苏回到中江老家过节,令她万万没有料到的是春节会与亲生女儿重逢。
“每逢佳节倍思亲,在万家团圆的新春佳节,能够帮助多个失散家庭圆梦,这个节日我们过得很有意义……”胡祥雨说,1月中旬以来,他接到多名寻亲人求助电话和短信,这是群众对“胡祥雨工作室”的信任。春节假期,胡祥雨在与家人团聚之余依然牵挂着仍在寻亲的群众,他带领工作室人员发动社会力量,并充分运用公安新技术开展寻亲工作,春节假期已帮助5个失散家庭找回亲人。
宫女士一家给绵阳警方送锦旗表示感谢。 绵阳市公安局供图据悉,43岁的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教导员胡祥雨,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先后组织侦破涉拐案件22起,打击处理涉拐犯罪嫌疑人65人,采集录入疑似涉拐DNA血样信息3500余份,帮助解救、找回失踪被拐人员370名,先后被表彰为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四川省“最美基层民警”,荣立个人一等功。(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